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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注于各类新能源与燃油汽车精密零部件、高端工业装备及智能机器人零部件及电子线路板、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各类汽车精密零部件、高端工业装备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滚针轴承、圆柱滚子轴承、离合器分离轴承、圆锥滚子轴承、深沟球轴承、轮毂轴承单元、同步器中间环、同步器(齿毂、齿套、结合齿等)、行星排、薄壁型圈环类精密锻件、空心轴、高压共轨轴等。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器、离合器、重卡车桥、底盘轮毂及新能源汽车电机、减速机等重要总成。近年来公司全面推进技术创新,加快调整产品结构,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项目,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在稳住现有存量业务的基础上,以国产化替代为突破口,向中高端、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等方向转型升级。目前已成为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汽车用轴承、同步器和空心轴等高精度、高可靠性、轻量化产品的专业化研发和制造基地。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2.1%,增速稳中略降。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83.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9.5%。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8.5万辆和330万辆,降幅较大,同比分别下降31.9%和31.2%。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场渗透达25.6%,同比增长12.2个百分点。近年来,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作为市场产销绝对主力的传统燃油车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压缩。根据中国轴承工业协会估算,公司所处轴承行业2022年完成营业收入2,500亿元,相比2021年的2,278亿元增长9.7%;轴承产量259亿套,相比2021年的233亿套增长11.2%。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显示,2022年中国轴承出口量790,173吨,同比增长1.2%,出口金额53.63亿美元,同比增长4.3%。
公司是国内轴承行业重点骨干制造企业、全国滚动轴承标准化委员会委员单位、汽车轴承大型专业制造企业、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光洋基地作为中国滚动轴承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一员,以第一起草单位主持起草了汽车变速箱轴承系列国家标准2项,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4项,同时还主持/参与了多项轴承机械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在“十三五”期间被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和中国轴承工业协会推荐为“优秀供应商”。天海基地主要研发制造各类新能源与燃油汽车用高精同步器总成、超精行星排总成、差速器、高压共轨轴、精锻空心轴、行星排和驻车齿轮等汽车零部件。是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天海基地作为中国汽车工程学会齿轮技术分会秘书长单位,主导并参编同步器产品相关的行业标准 。世一基地在FPCB领域有着二十多年的丰富经验,主要研发制造应用于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中各类FPCB板,产品种类覆盖从2000年左右的硬盘光驱,数码电子产品,到现在的智能手机,汽车电子,可穿戴设备,5G通信等。在线路板电气性能,软硬结合,高多层,高密度互联等关键技术层面的技术水平始终保持在行业前列。
1、李树华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金融与法学博士后。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1999年至2010年历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2010年至2018年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首席财务官。现任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清华大学 PE 教授和硕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树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00,000股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程上楠先生,1947年生,高中学历,公司董事、名誉董事长,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程上楠先生1987年创办常州滚针轴承厂,从业已经30多年,现为江苏省轴承工业协会副理事长。1994年1月至2019年10月历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5年10月至2020年5月历任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07年12月至2020年4月历任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0年11月至2019年8月历任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主要担任光洋(香港)商贸有限公司董事,常州车辆有限公司和常州佳卓特种车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常州程生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上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519,918股股份,通过常州信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228,642股股份,除持有公司实际控制人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7%股权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吴朝阳先生,1971 年生,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EMBA,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吴朝阳先生 1993 年进入常州滚针轴承厂工作,1994年9月至今在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产品开发部技术员、产品开发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副主任、销售与采购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2016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2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朝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00,000股股份,通过常州信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57,35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郑伟强先生,1982年生,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国际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伟强先生2006年至2009年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师、高级审计师;2009年至2019年8月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高级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9年8月兼任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9年8月进入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光洋世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光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3年3月至今担任福州互联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0月至今分别担任常州世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智展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10月至今担任网智天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伟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75,00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王懋先生,1973年生,硕士学历,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懋先生1995年至2003年在深圳财经学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任讲师;2000年至2003年联合创办深圳市傲立思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3年至2004年参与创立深圳市仁仁医疗发展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2004年至2008年联合创办一童数码(深圳)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08年至2011年任深圳市仁仁医疗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8月至今担任玉成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3月至今担任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2020年2月任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商德先进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合伙人; 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分别担任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航智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富海中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东方富海担任合伙人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科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投资中心副总经理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顾伟国先生,195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党员,无境外居留权。顾伟国先生1987年8月至2002年8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历任投资研究所副处长、信贷一部综合处处长、监察室副主任、委托代理部总经理、中间业务部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07年1月历任中国科技证券公司董事、副总裁;2007年1月至2019年3月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工会主席、副总裁、总裁、董事、执委会主任;2011年2月至2019年3月历任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8年9月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曾发表多部著作荣获中国金融学会和中国投资学会二等奖,合作编写《投资信贷概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专业书籍并出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伟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磊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