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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十三五”期间,宁夏开发区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达到13.1%,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645.44亿元,同比增长6.9%,较“十二五”末提高了1.1个百分点,保持高于全国平均、高于西部地区的发展态势。全区开发区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14户,较“十二五”末增长了25%,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86%,工业总产值占比由2015年的76.9%提高到2020年的78.3%,发展效益明显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区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的开发区有1家、300亿元以上的有4家、100亿元以上的有10家,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成为西北第一个产值过千亿元的化工园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跻身国家级开发区百强,开发区规模明显壮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二、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十三五”期间,全区开发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十大行动”,完成2批次970户工业企业对标任务,400万吨煤制油等一批引领产业转型、带动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相继建成投产,现代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绿色食品、大数据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区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分别达到5.9%和14.8%,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跻身国家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转型升级效果明显。目前,以现代煤化工、先进装备制造和金属冶炼等产业为主的重工业开发区有7家,以新材料、绿色食品和电子信息等产业为主的轻工业开发区有12家,轻重工业协同发展的开发区有4家,基本形成了“一园一业一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区以开发区为载体,加大科技投入,加强技术攻关,加快成果转化,综合科技创新水平实现跃升。截至2020年底,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45.35亿元,较“十二五”末增长123.95%。开发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57家增加到29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由354家增加到696家,国家重点支持的八个高新技术领域实现全覆盖。现已建成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39个,企业技术中心98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6家,自治区级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5个,平台载体建设成效突出。泰和芳纶及氨纶、共享铸造3D打印、宁夏石化国产大化肥等多项技术走在全国前列,天地奔牛智能控制高效刮板输送机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三、深刻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新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事关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的重大政治问题。作为开发区,必须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加快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锲而不舍转方式、调结构、换动能,推动产业结构整体优化、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和发展方式根本转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材料、葡萄酒、文化旅游等9个绿色含量高、环境影响小的重点特色产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坚持协调高效、开放共享,促进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良性循环,推动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加快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和质量变革。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主动站位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时代使命,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全面提升平台载体功能,全面激发改革发展活力,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支撑经济稳定增长的“主动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主平台”、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主力军”、加快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主窗口”,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走在前、作表率。
——“一核”。即:打造银川—宁东—吴忠一体化发展核心区。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以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等园区为重点,发挥沿黄地带产业聚集、资源富集、要素密集的优势,推进产业政策与区域政策、社会政策、环保政策、财税政策等衔接配套,促进更多技术、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融合集成,一体统筹产业项目规划建设,一体开展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一体实施标准品牌制定推广,一体推进全产业链耦合发展,全面提升新材料、现代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加工等产业层次和发展能级,推动形成高效分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相互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在黄河流域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带动力的园区品牌,成为全区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典型示范,推动全区产业发展的强劲核心。
中南部绿色发展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宁夏中卫工业园区、宁夏中宁工业园区、宁夏西吉工业园区等园区为重点,坚定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路子,充分挖掘释放绿水青山的生态功能、经济优势和产业价值,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围绕枸杞、葡萄酒、滩羊、肉牛、奶产业等绿色食品产业,大力实施标准引领、质量认证、品牌带动工程,大力培育集群式生产加工基地,推动特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轻工制造等产业,调大经营规模、调强生产能力、调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纵向成链、横向成群、突破发展。聚焦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加快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推动云计算和大数据在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深度应用,打造东数西移、东数西储、东数西算云基地。
发展重点: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聚焦存量提升、增量突破和转型升级,优先发展智能终端、云计算和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三大领域,重点支持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软件产业、新一代通信网络与5G产业相配套四大特色领域,着力培育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三大潜力领域,实施产业协同发展、数据赋能推广、企业集群培育、延链补链壮链、产业基础提升五大行动,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半导体材料、蓝宝石衬底、锂离子电池、半导体照明等领域新型关键元器件及材料生产研发,加大军民两用电子信息材料研发和产业化应用。聚焦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应用共性问题,完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推动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超前布局北斗通信、量子通信安全和第三代半导体硅产业,实现优势释放和增量突破。
集群分布:以“龙头企业+研发机构+配套企业”为基本模式,围绕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宁夏中宁工业园区为轴的新材料三角区,形成高性能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电池材料等产业为重点的新材料产业集群。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稀有金属、特种合金新材料、先进电池正极材料;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硅基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发展高端炭基新材料、特殊合金材料;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主要发展煤基新材料、工程塑料、合成纤维、高性能纤维材料及复合材料、锂电池及高端正负极材料、稀土功能材料、有机聚合物基体材料、电子材料及专用化学品、新型节能环保材料等;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光伏硅、蓝宝石、石墨烯等新材料产业;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发展有色和炭基新材料等;宁夏盐池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天然气化工新材料;宁夏中宁工业园区国家级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发展合金新材料。
发展目标:充分利用自治区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政策机遇,坚持“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绿色食品加工优势区,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供应链加快构建、同步提升,形成以绿色食品加工引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新格局。力争用5年时间,全区绿色食品产业加工能力取得突破性进展,绿色食品质量和品牌公信力、认知度明显提升,把我区打造成全国重要的绿色食品加工优势区。全区新培育和引进从事绿色食品加工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全区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绿色食品加工企业达到100家以上,支持做优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品牌50个,培育绿色食品名特优新产品品牌200个,累计认证各类绿色食品1000个,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值达到2.5∶1,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努力实现绿色食品产业总产值1500亿元的目标。
集群分布:重点发展以光伏组件、风机制造、氢能、储能及电池产业为重点的清洁能源产业集群。总体上以两大产业圈为主,其中北部以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为核心,形成光伏、氢能产业圈;中南部依托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吴忠太阳山开发区、中卫市海兴开发区,形成光伏及风电装备制造配套产业圈;宁夏盐池工业园区依托2个千亿级大气田,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打造自治区清洁能源枢纽中心。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隆基绿能、隆基股份为龙头,加快光伏组件及配套产品的生产研发能力;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以宁东光伏产业为核心,加快光伏发电、电解水制氢及储氢、煤化工补氢等全产业链氢能项目建设,解决氢能制储运和绿氢耦合煤化工产业化瓶颈问题;吴忠太阳山开发区、中卫市海兴开发区以中车株洲风电、华润电力、中核汇能等央字头企业为龙头,加快风电整机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建设,推进光伏结构件生产项目做大做强,支持嘉进盛环保节能科技等新能源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延伸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链,打造辐射西北地区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装备制造及智能运维一体化基地。
集群分布:以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为核心,以煤制油、煤基烯烃、煤制乙二醇和煤化工下游产品为重点,推动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与吴忠太阳山开发区一体化发展,打造千亿级煤化工产业集群,高水平建设国家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依托银川、宁东两地资源及地域优势,以宁东核心区为基础,自北向南建设一条煤化工工业长廊,主要包括宁东核心区-灵武马家滩-太阳山园区。围绕国家能源集团、宝丰能源、鲲鹏能源等骨干企业,实施煤制油质量效益提升工程,加快高碳醇、费托蜡、润滑油等下游产品和技术开发,延伸高性能工程塑料及树脂、特种橡胶、特种合成纤维和新型化工材料等高端产业链,构建高效率、低排放、清洁加工转化利用的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
发展重点:构建煤炭清洁高效化、多元化体系,切实转变煤炭经济发展方式,拓展煤炭资源化比例,推进煤化工与清洁能源多能互补应用。围绕现代煤化工技术、产品的创新研发,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扎实推进科技型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成套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加快MTP装置升级改造,提升系统集成优化、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水平,最大限度提高碳和氢的利用率,多元化发展新一代化学能源。延伸发展GTL润滑油基础油、费托蜡、高碳醇、α-烯烃分离等高端精细化工产品,改善高品质润滑油长期依赖进口局面。促进煤化工与石油化工、氯碱化工融合发展,延伸发展苯乙烯、丙烯腈、环氧丙烷、丙烯酸等有机原料,大力发展工程塑料、高性能树脂、合成树脂、特种橡胶、高性能合成纤维和新型化工材料。延伸煤制乙二醇产业链,重点发展高强度工业(直纺)涤纶丝、共聚聚酯、特种聚酯、热塑性聚酯弹性体等,推动化纤原料本地化,带动西部地区现代纺织、吹塑制品等产业发展。
集群分布:形成以高端铸造、数控机床、仪器仪表、煤矿机械为重点,北起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至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为主轴,临近园区为配套的高端装备产业发展格局: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围绕天地奔牛实业集团、天地西北煤机、西北骏马电机制造、维尔铸造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矿山机械、高端铸造等产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共享集团、小巨人机床、银川大河数控机床、新瑞长城机床、巨能机器人、力成电气、西北轴承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高端铸造、智能装备、电工电气、精密轴承等产业;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苏银产业园重点配套发展电工电气、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等产业;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围绕吴忠仪表等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仪器仪表行业;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配套发展精密轴承等汽车零配件产业;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立足现有基础,逐步发展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
发展重点:依托共享集团、吴忠仪表、巨能机器人、天地奔牛等龙头企业,加强智能控制、高性能驱动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突破,提高仪器仪表、高端铸造、数控机床、矿山机械等特色产品使用寿命和智能化水平,大力开发国产化替代产品。结合煤炭、化工、电力等重点领域市场应用需求,鼓励发展大型干粉煤气化装备、密闭式循环冷却系统、高性能气体分离装置、特种非标工艺设备等化工专用装备。鼓励大型、重型智能数控成套装备研发及系统集成,从提供单一设备向提供成套设备、自动化生产线转变,支持培育发展系统集成服务供应商,为国内汽车、机械、军工、航空等重点领域提供智能化工厂系统解决方案。鼓励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数字化提升,生产方式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开展远程运维服务,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增强核心竞争力。
发展重点:立足我国现代化发展新目标和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双循环”发展新格局,以科技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为核心引领,进一步推动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自主创新。加快关键技术自主研发突破,实现碳纤维、对位芳纶、聚酰亚胺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优性能、低成本、规模化生产,发展配套专用技术装备,填补产业链尖端技术空白。大力研发并推广应用纺织绿色制造技术,着重推进生态印染加工关键技术突破,发展高效低耗及短流程印染技术、非水介质印染技术、绿色纺织化学品、印染废水高效低成本深度处理及回用技术等,进一步优化纺织面料的品种品质和生产效率,降低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变革生产模式。加强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研发,大力推动化纤智能工厂、无人值守环锭纺工厂、短流程纺纱智能工厂、针织数字化车间、印染数字化网络化工厂等智能工厂建设。加快发展纺织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组建有效的创新联合体,推动专用装备、自动化、软件、信息技术等跨领域企业协同创新,形成龙头企业先行推进、大批“专精特新”企业深度参与的智能制造发展生态。提升产品价值。以融入国内大循环格局为核心立足点,推动纺织全产业链产品加强品牌化发展,以卓越的产品研发、创意设计、生产制造和配套服务为基础,主动提升对消费市场的引领作用和掌控能力,助推自主品牌发展取得新成效。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对国内外供应链优质资源的整合利用,通过跨国跨区域并购、股权合作等方式,高质量获取技术、品牌、渠道、高端制造及人才等海内外优质资源。
集群分布:形成以化学合成药物、生物发酵类原料药、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中成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康养医疗为重点,北部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化学合成类原料药、兽药、医药中间体,南部宁夏同心工业园区、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重点发展中成药、中药饮片,形成南北各有侧重,相互呼应的发展格局。围绕宁夏金维生物制药、丽珠集团宁夏公司、贝利特医药、启元药业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化学合成药物和医药中间体等产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围绕启元国药、康亚药业、泉水药业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中成药、西药、医疗器械等产业;吴忠太阳山开发区重点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园,重点发展化学合成药、医药中间体项目;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宁夏同心工业园区围绕明德中药、香雪制药、上药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中药饮片等产业。
发展重点:依托业已形成的生物发酵、化学合成原料药和六盘山道地药材基础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与资源整合,重点提升发展化学药,大力发展中药产业,培育发展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延伸宁夏医药产业链,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化学原料药,在红霉素、四环素等传统优势原料药规模化生产的基础上,提升产品发酵工艺水平,加快新产品开发,向特色原料药、高端原料药方向发展。提升化学制剂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加快维生素及抗生素类原料药及衍生物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首仿安全高效、使用方便、消费者容易接受的新型化学药物制剂。充分利用道地药材资源,推动同仁堂药业、长江医药等企业项目建设,支持新型复方制剂等疗效准切的中药创新产品研发,规范中药饮片发展,加快发展中药提取物和成药生产。鼓励对传统中药品种进行二次开发,积极研究开发针对亚健康、常见病等保健、预防和治疗的现代中药。抓紧国家发展大健康产业时机,推动以宁夏道地药材为主要原料的药膳、药妆、功能性日用品等系列产品产业化。依托六盘山区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自然条件优势,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尽快形成集合生产、研发、治疗、养生、康复的完整中医药产业链。加强应急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的引进,增强开发区应急医疗物资的储备产能。
加快开发区市场化建设运营,在全区开发区推行“管委会+公司”模式,明确开发区管委会抓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的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能剥离全部剥离,交由属地相关部门承担,加强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发展规划、推动政策落地、协调服务企业、促进产业发展等经济管理职能,做好“引导员”和“服务员”。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相关专业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作用,使用社会资本,以直接出资、参股、知识产权、技术出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开发区市场化建设运营,为开发区发展提供设计、建设、招商、运营等一体化、专业化、市场化服务,逐步实现开发区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经营、法治化治理的目标。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
建立开发区银企对接、银保对接等信息交流机制,根据企业孵化期、加速期与成熟期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引导金融产品供给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鼓励各类银行担保机构在开发区设立服务分支机构,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合理下放审批权限、提供绿色审查审批通道等方式提高授信审批效率,降低企业贷款成本。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园区企业开展动产融资业务,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等新型融资模式。在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开发区设立各种类型的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发展股权、债权、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工具,让更多风投基金、产业基金和各类金融产品服务开发区建设。鼓励更多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对上市企业及时落实奖励政策。严禁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机构违规融资或变相举债。
实施创新平台建设工程,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争取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动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全覆盖,打造一批以开发区和重点企业为支撑的创新小高地;聚焦开发区主导产业、优势产业,以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等为重点,强化关键技术研发,实行“揭榜挂帅”制度,每年实施3项左右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和10项左右关键共性技术揭榜攻关,力争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瓶颈,推出一批竞争力强的高端产品,加快形成技术优势、成本优势、质量优势、品牌优势;依托开发区对外开放优势,推动开发区与东部地区产业相近的高新区以对口协作、伙伴园区等机制结对共建,精准对接东部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共同体,打造东西部科技合作共建园区。引进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联合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在东中部地区设立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育成平台和离岸孵化器,开展科研代工、委托研发等合作模式;围绕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鼓励企业通过转让、许可、技术入股、合作开发等方式,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在开发区内转化应用。依托宁夏技术转移研究机构,打造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园区、成果中试熟化平台和专业化科技中介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建设“一站式”技术交易平台。
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对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将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及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重点培育对象,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知识、数据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组建研发机构、承担科技项目、开展技术合作,形成“引导入库一批、精准培育一批、申报认定一批”的培育机制,争取每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引导企业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自觉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机制创新,主动承担或参与自治区重大创新工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等项目,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及关键设备,提升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和产出效益。积极推动开发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科研项目、科研设备、资金人才一体化配置,推进资源共享,共同建设创新平台、中试基地和研发机构,构建共性技术支撑和供给体系。
行动目标:到2025年基本实现煤炭、化工、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开发区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绿色制造水平和资源能源使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煤炭消耗、电力消耗分别下降15%。开发区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创建完成绿色园区12家以上、绿色工厂80个以上。完成全部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企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排放。完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等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新增固废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500万吨/年。每年新型墙体材料、筑路利用工业固废量和粉煤灰外运量环比分别新增50万吨、60万吨和60万吨以上。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43%,累计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25家。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工艺流程和技术设备进行改造提升,引导企业推行绿色设计,优先在机械、新材料、轻工、纺织、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发节能、环保、高可靠性的绿色产品。鼓励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加快推动关键技术攻关、装备制造和产品研发,培育一批典型企业,逐步形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备、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市场竞争力强的绿色环保产业体系;认真落实自治区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采取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等措施,推动高耗能产业企业加快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能源替代工程,推进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持续优化能耗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消耗比例。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开展煤炭、火电、钢铁、焦化、化工、有色、水泥等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持续削减主要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等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实施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打通上下游企业间、产业间的循环通道,促进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开展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石嘴山市、宁夏中宁工业园区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支持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开通固废利用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享受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条件的,减免相关税费,促进项目建设,推动实现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严格控制增量。落实国家关于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及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禁止新上发电、炼化等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新上项目,切实压减工业碳排放增量。努力调整存量。强化工业降碳、节能、节电、节煤措施,淘汰化解过剩产能,强化节能监察和预警预测,确保能源消费总量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以节能减碳为导向,加强低碳工艺革新,推动传统产业节能低碳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广绿色产品,推行绿色设计、绿色供应链管理。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落实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清洁能源等自治区确定的九大重点产业,以“四大改造”为抓手,积极引进国内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延伸光伏制造产业链,推动清洁能源发展,逐步优化用能、用电和排放结构。依托电子信息产业,大力推进高性能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电池等新材料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氢能等储能产业,强化新能源产业协同配套,促进工业行业逐渐向低碳化转型,积极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实施绿电替代,助力地区实现碳达峰目标。加强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的探索和研究攻关,积极推动与吉林、山东、江苏、广东等已开展CCUS的省区加强合作交流,争取CCUS项目落地。
行动目标:聚焦土地、用水、能耗等要素,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格建设用地规模管控,清理处置闲置土地,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立体综合开发利用,推动建设用地向中心城市和经济密度高的园区倾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取得突出成效,落后产能完全退出,“僵尸企业”完成市场出清。加快节水型开发区建设和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改造,累计实施90个重点节水环保改造项目。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均下降2%,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累计实施90个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完成3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规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累计下降18%,争取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建成节水型企业,煤炭、钢铁等行业单位能耗继续保持国家先进水平,电力、石化、水泥等行业单位能耗争取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并力争达到国家先进水平。
大力推进开发区“亩均论英雄”改革,明确各开发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度、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对开发区亩均综合效益每年进行评价,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列为重要指标,引导园区以最小的资源要素消耗获得较大的产出效益。积极推行“标准地”供应制度,根据各开发区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相关区域评估要求,合理提出新建产业项目“标准地”的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建立“标准地”规范指引。探索工业企业厂区改造后节余土地分割出让机制,鼓励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原地技改的,可对现有厂区改造,建设多层厂房,增加的容积率不加收土地出让金,节余土地可分割进入二级市场交易,也可采取作价出资、土地入股等方式,引进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的企业。完善“僵尸企业”土地处置政策,允许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鼓励采用协商回收、转型改造、协议置换、合作经营等方式,加快落后产业用地退出和盘活再利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市场等手段,加快开发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再开发。进一步加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将其纳入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开,对于严重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倒逼企业诚信经营,集约用地。
认真落实用水“四定”原则,严格执行《宁夏工业主要产品取水定额》标准,结合用水权、排污权改革,推进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用水权改革,对园区内工业企业全部确权,实行用水权有偿取得,工业企业一律开展水权交易。强化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新建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控新建、扩建高耗水工业项目。建立开发区内用水统计核算制度,切实核算开发区各项目用水情况。以高耗水的开发区为试点,建设在线监测系统,推进统一供水、分质供水、废水集中处理回用。推动重点取用水工业企业建立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系统,引导企业采用节水工艺和技术,促进水循环使用、重复利用,每年实施30个重点节能节水环保改造项目。全区高耗水行业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对日产生活污水处理量大于50方的企业,实行生活污水单独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从源头上减少排放,节水减污。
全面推动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向开发区延伸,依托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深入开展“三减一提升”行动,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依托系统联调、数据共享、业务协同,采取“一次取号、一窗受理、一套标准、一次办结”模式,通过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平台流转,强化服务供给,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效能,使企业只进“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最大限度实现“企业的事园区办、园区的事园内办”。健全完善开发区帮办代办服务制度,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结合实际,梳理公布帮办代办事项清单,以投资建设、招商引资队伍为基础建立专业化帮办代办队伍,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的代办服务。
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公告备案、计划目录、布局限制、认证检测等各类管理措施,全面推广容缺办理、限时承诺、先建后验等模式,切实做到“非禁即入”“非限即可”,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需要由县级以上政府采取设立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机构、网络办理、刻制部门“2号章”、设立派驻机构、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张网络管服务”。按照“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科学推进”原则,在全区开发区全面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及环境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区域评估成果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应用,供园区内新项目免费使用。积极探索扩大区域评估适用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将部分适宜区域评估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评估范畴。
大力推动电子信息、清洁能源、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发展。通过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加大奖补等措施,压减消耗过多资源、占用大量要素、污染生态环境的低端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能置换政策,支持企业联合重组、上大压小,鼓励铁合金、活性炭等行业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查处“地条钢”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在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光伏材料、稀有金属、氰胺化工、多元合金等领域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每年组织实施延链强链、改造提升、节能环保、服务型制造等重点工业项目。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推进一批、建成一批的思路,建立动态项目库,分步实施、梯次推进。支持各开发区在产业集聚发展、土地集约利用、科技创新驱动、绿色安全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围绕产业链发展方向,加大全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突出龙头项目及上下游配套项目开展专题招商。
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和能效水平对标达标行动,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建成一批节能改造升级项目。严格执行钢铁、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产能置换。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加强节水型企业建设,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推广水循环梯级利用;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培育和扶持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推进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石嘴山市、宁夏中宁工业园区等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支持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进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行绿色设计,优先在机械、新材料、节能环保、轻工、纺织等产业领域,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等特性的绿色产品。在装备制造、纺织、食品、电子信息等行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培育绿色工厂。
推进产业链纵向延伸、横向耦合,提升化工、冶金、有色、医药、建材等传统产业层次,扩大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新材料、绿色食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规模,滚动实施100个重点工业技改项目。按照《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推动上下游企业协同改造升级,催生新动能。鼓励企业常态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针对性提升管理水平、生产水平和研发能力。在开发区布局建设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和质量品牌提升,完善重点产业技术基础体系。在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优势行业,对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先进基础工艺为重点方向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提升改造。在先进煤机、电工电气、仪器仪表、高端铸造、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等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依托宁东(国家级)现代煤化工示范区,构建宁夏煤化工产业标准体系。在智能装备、高端关键零部件、高端轴承、新能源装备、新材料等领域,制定若干“领跑者”标准。
提升基础网络能力,加快推进覆盖全区重点开发区的5G、窄带物联网(NB—IOT)、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企业内外网等网络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功能安全和网络安全建设,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性;聚焦传统产业细分行业、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推动关键岗位、设备、生产线、车间、工厂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实现“点、线、块、面”梯次推进。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龙头骨干企业,抓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开展龙头企业引领下的全产业链融通、大中小企业协同的智能化改造;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关键共性环节和应用场景,培育引进一批适合开发区产业行业特点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APP,推动制造技术、管理能力开放共享。鼓励企业提升融合创新能力,开展单元、系统和管理组织创新,优化生产过程,发展网络化协同、服务化转型、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构建“柔性、远程、协同、共享”的新型产业体系。
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构建区域间协同联动、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加强与东中部产业链互补合作,探索跨区域共建园区、托管园区和“飞地”经济等合作模式,吸引集聚大企业大项目和上下游配套产业。深化闽宁对口协作,通过资产嫁接、市场衔接、产能合作等方式,开展项目精准对接。加强黄河几字弯地区协同合作,加强宁夏沿黄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山西中部城市群合作联动,建立区域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机制,协同推进跨区域交通、水利、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宁夏宁东、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联合打造全国现代煤化工产业集聚区。在加强区外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区内各开发区的合作交流,以集聚效应强,发展水平好的开发区带动产业关联紧密的小开发区协同发展,努力实现山川合作、“大带小”、“强带弱”的联动发展格局。
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纵向探索建立自治区、市、开发区三级联动的统一管理平台,横向打造联通园区内各部门、各企业间的应用服务平台,完善信息采集、分类、管理、共享机制,推动智慧园区综合服务平台与城市规划建设系统、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环境管理系统、能源管理系统等城市管理平台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加快形成集运行监测、用地管理、环境监测、项目建设、安全监管、融资服务、产能共享、协同创新、协同物流、协同办公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园区综合服务平台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先行先试,在满足智慧园区基本功能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智慧园区建设内容,创新智慧园区建设运营模式,打造一批特色突出、水平领先的智慧园区样板。
自治区开发区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全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审议全区开发区重大政策、重大安排和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开发区“十四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要进一步提高对全区开发区的统筹管理和调控能力,摸清开发区底数,制作全区开发区图册,实现“一张图管全局”。各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责任,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推进机制,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主要指标要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对表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狠抓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好开发区改革发展各项任务。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各类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国家政策与地方政策的衔接协同,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完善配套地方政策,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打好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产业、投资、价格等政策组合拳,推动开发区“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要强化需求导向,立足开发区发展实际,加强政策前瞻性研究,建立以规划为引领的政策研究机制,从完善产业政策、改革政策、社会政策等多个方面健全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特别是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要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及时发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合理或不适当的要加以修改调整,确保各项政策更加精准、合理且富有实效,助推规划有效实施。
规范合理使用各类财政资金,主动公开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各级财政对开发区的奖补资金,由开发区统筹使用,为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安全基础设施、要素保障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十四五”期间继续实行“基数保留、增量奖补”的方式,以上一年度开发区内企业(不含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所产生并已入库的税收总额中(不含资源税和环保税)自治区留成部分为基数,超出基数的增量部分全额奖补给各开发区。允许自治区和市县财政对开发区的奖补资金,由开发区运营公司以股权、债权、产业基金等多种形式投入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平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低成本化改造等项目,在推动开发区建设同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自治区党委效能目标考核框架下,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在开展开发区年度效能目标考核时,将本规划实施情况作为确定开发区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根据发展实际,动态修订完善开发区效能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导向,进一步强化对开发区效能目标考核及结果运用。各部门、各单位不再另行考核,以自治区党委效能考核办通报的开发区效能目标考核结果为准,避免多头、多次考核。在自治区开发区效能目标考核排名中,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开发区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加大土地供给保障力度;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开发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连续2年考核末位的,要限制新增土地指标,给予降级;对连续3年考核末位,予以撤销,退出开发区序列,整合并入邻近开发区。
严把项目准入关。充分考虑化工园区产业链的安全性和科学性,有选择地接纳危险化学品企业入园。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园区产业链安全和安全风险容量要求,作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格入园项目准入条件,制定产业项目“禁限控”目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源头管控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自治区化工项目准入目录》;在招商引资、新上项目时严把安全生产关,严禁工艺设施落后项目入园,严禁建设项目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投入建设;禁止项目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逐步建立并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及时淘汰退出园区。
加大安全风险评估力度。定期开展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企业间安全相关性风险评估、园区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基础设施安全评估;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更新机制,对园区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今后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完善消除、降低、防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地方政府(园区)作为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运营的主体,要切实承担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降级整改和风险控制责任,确保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控制在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以内。对已经认定的化工园区整改情况开展评估、验收、回头看等项工作,推动化工园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硝酸胍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从严审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新建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必须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应装备安全联锁系统。开展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动“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和产能。固化“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和“消地协同”工作机制。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快推进专用停车场建设。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企业建立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应急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持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做到安全制度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强化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相关政策规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与国家、自治区、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信用平台的对接,实现与财政、投资、国土资源、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信息互联互通。